一、公開徵求國立臺南大學附屬高級中學(以下簡稱南大附中)校長,任期4年(任期自106年8月1日起計),歡迎推薦人選。
二、南大附中校長候選人之資格及條件如下:
(一)持有中等學校教師證書,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條及第6條或第10-1條所定資格。
(二)具備下列各項條件:
(三)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所定情事。
(四)就任時年齡未滿65歲。
(五)現任公立學校校長至106年8月1日止,須現任校長第一任任期已屆滿或連任任期已達二分之一。
三、南大附中校長候選人推薦方式如下:
(一)由國立臺南大學或南大附中專任教師20人以上連署推薦。
(二)推薦時應先徵得被推薦人之同意。
(三)被推薦人不得參與本人連署。
(四)每一推薦人以推薦一人為限。
(五)遴選委員會委員不得參加推薦人之連署。
(六)連署推薦資料送達國立臺南大學附屬高級中學校長遴選委員會後,連署人不得要求撤回連署。
(七)被推薦者應填妥候選人資料表並提供相關基本資料。
四、有意推薦人選者,請至「國立臺南大學附屬高級中學校長遴選專區」(http://ashselection.nutn.edu.tw/)下載相關表件及備妥相關資料(相關證明如為外國文件請附中譯本),並請於106年5月5日(星期五)下午5時前送達或以掛號寄達「國立臺南大學附屬高級中學校長遴選委員會」收,逾時未送(寄)達或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,電子檔案並請寄至聯絡人信箱(tzuting@mail.nutn.edu.tw)。
五、本遴選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、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、高級中等教育法、高級中等教育法施行細則、教師法、教師法施行細則、國籍法、就業服務法及本校附屬高級中學校長遴選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。
六、本案聯絡人:國立臺南大學人事室黃子庭秘書
電話:06-2133111轉153;傳真:06-2137323
E-mail:tzuting@mail.nutn.edu.tw
地址:70005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
國立臺南大學附屬高級中學校長遴選委員會敬啟